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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御风者

[城市资讯] 李中华专题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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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2 22: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清风永城
瞎胡吊操,你没有理上访有个鸡毛用,呈不完的脸。弄不好让你找你二春哥去,没有理瞎BB个吊毛,整天都是你的事了,瞎鸡巴能,听说看守所里给留好位了。  详情 回复 [color=#999999 !important]发表于永城论坛 6 小时前
[color=#999999 !important]一个文化流氓,蒋大庄的人都让你丢完了

点评

人家能丢啥人,朋友只能说蒋碰到无赖了,你刘立新是不知道啥叫丢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1-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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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08: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御风者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6-11-21 18:04
空中楼阁是开发商自以为是的结果,超规划建设,以为自己能摆平一切,最后什么也没搞定,可怜了业主。
办 ...

监管部门没有责任吗?请问,您能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老百姓:监管部门是哪个政府职能部门呢?一把手是不是要承担相应领导不力责任??按理说有监理、有监管,随时发现随时整改,多盖的都给拆掉,何来空中楼阁?何来上央视丢人现眼?为何超规划建设的,交了罚款就可以办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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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08: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宣传步长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6-11-22 22:32
清风永城
瞎胡吊操,你没有理上访有个鸡毛用,呈不完的脸。弄不好让你找你二春哥去,没有理瞎BB个吊毛, ...

人家能丢啥人,朋友只能说蒋碰到无赖了,你刘立新是不知道啥叫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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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3 0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滑了个稽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6-11-22 21:13
我就看看不说话,经济适用房两千三四一平方也没誰了把

成本价一千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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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3 14: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御用狗狗真多  说一句领导不好的话 立马被围起来撕咬

看着好吓人  

看来只能夸领导好了  

永城的领导都是好人  自建市以来的永城领导都兢兢业业为永城人民服务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两袖清风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样说 总可以了了  不会被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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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10: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林省四平市
本帖最后由 宣传步长 于 2016-11-29 11:19 编辑

房管局领导对副市长李中华的批示不肖一顾
部门:房管局 问题编号:Ts-13716 发表人:周东侠
3级

20日到期答复,到信访局去问、对要求刘晓玲假合同备案撤销,回复刘金凤合同原状。房管局领导相互推诿,拒不答复,苗自卫称已在网站答复,却对没有生效的法律判决在网上发布推脱不知情,说不知是谁发布的,我要求房管局领导,找出发布此消息的人员,为啥发布虚假信息,良心何在。
     房管局开发办主任苗自卫强盗给贼作证。







回复时间:2016-07-25 16时14分
回复部门:房管局
龙腾世纪小区座落于永城市东城区芒山路与欧亚路交汇处西南角,开发建设单位是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
2012年8月6日,购房人刘金凤(410802197804302544)购买龙腾世纪小区2#楼25A01号房屋,并与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我单位与其进行了备案登记。后来刘金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了退房申请,要求解除与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答应了刘金凤提出的退房申请,同意解除与刘金凤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共同认可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解除了与刘金凤本人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恶意串通、转移财产,规避执行,逃避债务。
2014年2月份,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与刘金凤一同来到我单位申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在我单位工作人员面前,刘金凤本人当场写出了退房申请承诺,提供了刘金凤与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共同作废的全部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单位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刘金凤一同对作废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销毁,对刘金凤本人提出的承诺书进行了存档。毁灭证据,必须盖作废章存档。
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与刘金凤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销毁后,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与刘晓玲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与刘晓玲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符合备案登记条件,我单位工作人员对永城市龙腾置业有限公司与刘晓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了备案登记。必须有注销审批表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豫1481民初1020号已依法做出判决:被告周东霞、刘立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搬离原告刘晓玲所有的位于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西段南侧龙腾世纪花园2#楼1单元25A01室的房屋。目前,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此案件。法官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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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10: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本帖最后由 宣传步长 于 2016-11-28 10:34 编辑

   7月20日、到信访局去问房管局、对副市长李中华批示的关于;对要求刘晓玲假合同备案撤销,恢复刘金凤真合同原状,不肖一顾,拒不答复,互相推诿,还要信访何用?开发办主任苗自卫说,已在网上答复,让上网查,当问起为何发布没有生效的判决书,属于虚假信息,拒不承认,你在6月7日党风政风热线上,还说是你在网上答复的,为啥要百般抵赖,说话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房管局领导让上法院起诉,法院是你们家开的。当官真好,可以逍遥法外,名利双收,欺压百姓。

   
                       点击                               http://peopleurl.cn/aGXQ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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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14:38:49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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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1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坚决大击房管局里的蛀虫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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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0: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沿滩院:开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沿滩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6-24  点击次数:133
六月,沿滩区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开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办五个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一是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二是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
要求反渎部门要发挥办案的主体作用,抓住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的单位、部门和环节,尤其是要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着力发挥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中的职能优势和作用。通过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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